2024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55天。占有效天数的97.26%。PM10均值为39.3微克/立方米;PM2.5均值为22.5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中,鸭绿江地表水四个断面水质符合二类水体标准,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二类水质标准,水质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