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白山市工作简报(第2期)
发布时间:2017-08-12 信息来源:白山市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确保“六个到位” 抓好信访工作
白山市将信访案件办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以确保“六个到位”,抓好环境信访工作,以整改问题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满意,进一步树立起环保督察和执法的权威。
一是确保统筹调度指挥到位。8月3日,市政府召开中央环保督察信访办理工作专题会,传达了全省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通报了《白山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办理工作方案》,副市长于翠利作了动员讲话,提出了工作要求。制定了《白山市迎接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办理组工作方案》,实行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长、环保局长三组长负责制,成立了6个工作小组,即信访接待组、接受转办上报组、案件查办组、督查督办组、审核汇总组、维稳保障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并确定各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各工作组制定了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建立了高效顺畅的工作运行体系。
二是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制定工作流程,明确工作程序和标准要求,组织信访案件办理组人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明确时间节点,当日交办的案件,要求工作人员在第一时间进行接收确认后,1个小时内完成分析分类派发,接件后半个小时内办案人员就出发到现场。督察组要求2天内反馈案件是否属实,6天内反馈案件查办情况,要求工作人员的完成时限是1天和4天。要求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服从指挥,全力配合,高质高效地完成好任务。
三是确保依法查处到位。通过新闻媒体和短信平台公布了4部环保举报电话。市环保局成立了8个查办组小组、10个监测组小组,每个市直重点部门均成立3-5个案件查办小组,各县(市、区)共成立10个机动小组,自8月10日起,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期间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要求各办案小组和机动小组,第一时间深入现场,第一时间反馈处理结果。要求执法人员必须依法依规一环扣一环地执法,事实要真实可靠,要件要齐全,定性要准确,文书要规范,程序要合规,执法结果要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结合省环保厅驻地式监察发现问题,加大问题查处和整改力度。坚持案件办理标准,一次性整改到位,力求举报群众满意。对不能立即完成的,明确治理计划,整改措施,时间节点和完成时限。
四是确保来访处置到位。在中央督察组下沉期间,安排环保、信访和公安部门人员在中央督察组驻地大门外轮流值班,发现来访群众立即劝离。按照来访群众属地实行分类接访,由各县(市、区)和各单位接回或引导分流到市信访接待大厅进行接待;属涉法涉诉上访人员分流到政法部门指定场所接待。
五是确保后勤保障到位。保障队伍精干,从8月10日开始进入临战状态,要求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一个月内昼夜奋战,24小时运转;保障交通工具,从8月10日开始备勤,市政府每天保证20台车辆调配,接到电话开始5分钟之内要到达环保局,各相关部门也备齐车辆,接到电话开始10分钟之内必须到达环保局。保障通信畅通,8月10日开始,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保障值班值守,各单位和各工作组的值班人员,在环保督察期间,一分钟都不能迟到,一分钟都不能早退,实行交接班签到制度,确保做到件件有人管,件件有回音;保障食宿条件,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各相关部门合理安排好人员值班和食宿。
六是确保督办问责到位。按照时限要求,梳理各县(市、区)和责任部门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反馈时间,列出时间表,对逾期案件进行催办。对反馈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办并及时跟踪。对各县(市、区)和责任部门梳理发现的问题进行督办,对影响较大的重大敏感案件进行现场查办,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置。对经审查认定相关县(市、区)和责任部门反馈情况不清或处置不当的,前往现场查办。对涉嫌失职、渎职和违纪问题案件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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