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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畜牧业管理中心 会计监督检查的处理决定
发布时间:2023-10-30     信息发布人:长白县财政局

 长财监[2023882

  

关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畜牧业管理中心 

会计监督检查的处理决定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畜牧业管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3]533号)精神和财政局监督检查计划的要求,我局于2023524日至930日对你单位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决定如下: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使用政采云系统22066 

2022年你单位汽车油费22066元,未在政采云系统公示。 

上述问题违反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采购人应当通过电子商城采购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或服务……并做好单位内控管理”。《吉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吉财采购[2020]695号)(二)“服务类品目采购执行方式“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实行直接采购。采购人通过电子商城网上服务超市的车辆维修和保养 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定点供应商品单择优选择供应商后直接采购,无需通过电子商城系统下单。每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通过电子商城公开上一季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采购订单的具体信息”的规定。 

(二)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609455.68元 

1.2022年,你单位将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取暖费、社会保险等费,共计金额600351.68元,在“业务活动费用”科目直接列支。上述问题违反了《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通知》(财会﹝2017﹞25号)“七、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一)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及“2201 应付职工薪酬一、本科目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含长期聘用人员)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规范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改革性补贴、社会保险费(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等)、住房公积金等”的规定。 

2.2022年,你单位将应当在“维修(护)费”科目核算的卫生间维修、种畜场林地围栏、更换暖气片,共计金额6793元,在“办公费”科目核算。不符合《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21〕163号)“30213 维修(护)费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的规定。 

3. 2022年,你单位将应当在“差旅费”科目核算的出差补助费,共计金额360元,在“工资福利费用”科目核算。不符合《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21〕163号)“30211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国(境)内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的规定。 

4. 2022年,你单位将应当在“培训费”科目核算的财务人员培训费金额45元,在“办公费”科目核算。不符合《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21〕163号)“30216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在培训期间发生的师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培训资料费、交通费等各类培训费用”的规定。 

5. 2022年,你单位将应当在“办公费”科目核算的职工饮水费用金额406元,在“水费”科目核算。不符合《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21〕163号)“30201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的规定。 

6. 2022年,你单位将应当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核算的扶贫物资专款金额1500元,在“办公费”科目核算。不符合《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21〕163号)“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的规定。 

(三)审核职能缺失 

你单位财务费用报销时,财务人员未履行监督职责,报销单无财务人员签字。 

上述问题违反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第三十条“单位应当按照支出业务的类型,明确内部审批、审核、支付、核算和归档等支出各关键岗位的职责权限。……加强支出审批控制。明确支出的内部审批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审批……加强支出审核控制。全面审核各类单据。重点审核单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的规定。 

(四)账务处理不正确、不规范 

你单位支付工资时,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多次重复记账。上述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的规定。 

(五)固定资产未入账 

你单位,批量购买办公椅5700元、电风扇2990元,共计8690元,应记未记固定资产。不符合《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71号)第三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规定。 

  

二、处理决定 

(一) 对未使用政采云系统问题,根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加强学习相关规定,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二) 对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调整有关会计科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三)对审核职能缺失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责令你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建立内审制度,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监督审核职能全面有效发挥。 

对账务处理不正确、不规范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及时调整有关账目,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相关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予以纠正,及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 

请你单位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执行本处理决定情况,以正式文件并附原始单据复印件报送县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依据《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局将对本处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对本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长白县人民政府或财政局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此页无正文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108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310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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