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
发布时间:2024-10-31 信息发布人:长白县财政局 |
会计监督检查 公 告 (第1号) 为依法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吉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5月至9月末,长白县财政局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结果表明,各被检查单位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细化预算编制,加强资产和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收支情况。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严,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会计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二是未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出现跨年度列支、提前或者延后记账等现象;三是有的单位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四是有的单位账务处理不正确、不规范;五是有的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六是有的单位未使用政采云系统;七是有的单位长期往来挂账未及时清理;八是有的单位未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九是有的单位内控审核制度执行不严;十是有的单位超过规定限额使用现金;十一是有的单位扩大支出范围;十二是有的单位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国库。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县财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规定程序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各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采取调整会计账目,追回违规资金,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积极整改。截至目前,各被检查单位对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附件: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及整改落实情况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处理处罚及 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长白县财政局组织2人次,检查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看守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卫生院、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昌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路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5户单位,检查出违规问题资金1075.12万元,处理处罚5户。 1.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看守所:延后确认费用支出金额0.07万元;未按规定使用政采云系统0.07万元;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金额0.12万元;出差审批制度不严格0.48万元;审核职能缺失。 2.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城市公用事业管理中心:跨年列支,延后确认费用支出金额1.35万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3.38万元;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会计信息不完整、不准确26.81万元;长期往来挂账未及时清理32.44万元;未按规定使用政采云系统7.56万元;未按规定设置“项目支出”明细账和往来明细账;内控审核制度执行不严。 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镇卫生院:提前或延后确认费用支出金额21.85万元;未按规定使用政采云系统0.78万元;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科目,4.83万元;执行出差审批制度不严格2.17万元;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会计信息不完整、不准确,金额1.06万元;扩大支出范围0.04万元;专项资金结余448.84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未执行公务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不正确、不规范,资金结存未正确确认和计量。 4.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昌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计未计固定资产0.87万元;应计未计无形资产0.66万元。 5.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路顺公路养护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超过规定限额使用现金5.83万元;应计未计固定资产1.11万元;取得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会计信息不完整、不准确0.5万元;长期往来挂账未及时清理,504.30万元;账务处理不正确、不规范。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被检查单位已基本整改到位。 长白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31日
初审: 复审: 终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