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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行政法律救济
发布时间:2021-01-05     信息发布人:长白县档案局

档案行政法律救济

档案行政救济是指公民和社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收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经申诉或提起诉讼,由有关国家机关对违法或不当的档案行政行为予以纠正,并对被侵害的权益加以补救的过程实施档案行政救济的主要途径是档案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档案行政复议:一般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请求上一级档案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依照行政复议程序重新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适当,并作出复议决定的活动。

2、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不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涉档行政行为,以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提起的诉讼。

3、国家赔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依法应给予的赔偿。国家赔偿由侵权的国家机关履行赔偿义务。

 

 

监督投诉电话:822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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