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业农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
发布时间:2022-12-30 信息发布人:农业农村局 |
2022年县农业农村局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精心指导下, 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长白法委【2022】2号)》、 的文件要求,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我局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结合我局农业农村工作重点, 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一年来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取得成绩及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机构改革后,我局及时调整了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长徐增君任组长,局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局内相关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科,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明确了单位主要领导作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研究制定《长白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农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长白县农业农村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工作要点》,对2022年农业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明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和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职责,强化了考核督办,确保政府法治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精心组织,加强学习 ,法治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 1、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制定下发了《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农业局农村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长白县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年度工作计划》等文件,采用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党委中心理论组学习等时机,突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宪法》、《民法总则》、《行政诉讼法》、《安全生产法》、《吉林省行政程序办法》等与农业农村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今年以来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学法用法。 2、加强农业法制宣传情况: 深入开展农业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扎实开展“农业法律进千社(企)入万户”、“送法、送科技下乡”、“安全生产月咨询”、“12.4法制宣传日”等专题活动,通过发放资料、现场咨询、 法制培训、执法检查与现场宣传并举等方式进行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充分利用“农民信箱”手机短信、广播、电视、报刊、等各门户网站不断扩大农业普法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 组织法律下乡、法律咨询等服务活动5次;接受咨询160余人次;印发各种宣传资料3000余份 )。 (三)、 服务公开、公正,管理统一规范。 以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为依托,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对本单位所涉及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认真清理,清理结果,我局权责清单266项、行政许可27项、行政处罚207项、行政强制 21 项、行政检查4项、其他行政7项,接照上级部署完成了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变更了行政审批管理程序的审批项目名称,并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办理条件、程序、时限,需要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申请表式样,是否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通过长白县政府网站、办事场所等进行公开,使群众了解服务内容和流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事项的知情权。确保行政审批行为规范、运作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执行局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各项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继续努力打造“法制型、服务型、效能型、诚信型、责任型”行政服务新形象。规范办理程序,简化办理手续,增加透明度,提高办事水平和办事效率。载止目前为止,完成办理行政审批28件,其中林蛙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1件;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核•延展8件;水域滩涂养殖证审核•申请集体水域2件;农药经营许可(限制使用农药除外)•申请2件;行政其他15件(其中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经营不分装备案7件;养蜂登记备案8件),审核行政处罚6件,其中畜牧2件;渔政4件,接待各种咨询近200多人次,下乡信用体系宣传2次,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各乡镇普法宣传2次,发放材料100余份,办事群众评议满意率达到100%。 (四)、积极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我们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了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继续加大对《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吉林省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信用知识的宣传力度,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发宣传单、张贴宣传画等形式,面向经销门店、种植(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及广大农民开展普法宣传,将农业法律法规、如何鉴别假冒伪劣产品等知识送到群众手中。切实提高农资经营者、使用者的法律意识。营造全面贯彻农业法律法规,维护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良好市场秩序的氛围,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在宣传活动中,设立农资展示咨询台,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放宣传资料4500余份,悬挂横幅22条,宣传挂图100多张,农业法律法规书籍200多本,接待咨询群众300余人次。 (五)、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1、农资执法 一是种子以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监管重点。重点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未审先推、非法转基因种子以及无证生产经营、无生产经营档案、经营未登记备案品种等行为。现有种子经营网上备案并审核通过7家,备案种子品种82个(其中玉米品种59个;大豆品种16个;水稻品种7个),抽检封样26个品种,入户倒查52家。采用转基因试纸条快速检测,抽检20个玉米品种,抽样检测未发现转基因玉米品种;二是农药重点检查无证经营农药、经营国家禁用高毒农药 、非限制使用农药商店经营限制使用农药 、农药标签是否规范 、农药经营台账是否建立健全。经对现有16家农药经营户开展执法检查,农药经营户都具备合格的经营仓所、安全防护设施、可追溯扫码识别设备和购、储、销、等电子台账计算机系统,登记检查农药标签71个;三是肥料以复混肥、配方肥、有机肥、水溶肥、微生物肥为监管重点,重点查处假冒肥料登记证号、养份含量不足、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质量不合格、标识虚假、标签标识不规范、侵权及虚假宣传以及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肥料中含有毒有害成份等行为。经对肥料市场和22个肥料销售经营点进行的检查发现,肥料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四是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创建“平安农机”。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与公安、交通运输部门配合查处违法载客、超速超载、无证驾驶、无牌行驶、酒后驾驶、不按时参加安全检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登记造册并年检。协调公安和财产保险,针对无牌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点对点进行保险编码管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巡查11次,累计排查出无牌拖拉机130台、联合收割机4台。农机监理人员共出车下乡、田检路查20台次,出动人员34人次,检车116台,为拖拉机“查漏补缺”粘贴反光贴50余张。无农机事故发生。 2、畜牧执法 一是强化养殖环节监督管理。在开展“两个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同时重点排查了,全县规模养殖户,共计25家。排查中本着不走过程,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细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安全整改责任书,通过全体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县未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二是规范屠宰环节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吉林省屠宰管理条例》对县域内2个定点屠宰场进行日常监督检疫,全年屠宰检疫生猪14500头、牛450头、羊310只,企业严格执行了非洲猪瘟、“瘦肉精”自检两项制度,完成非洲猪瘟自检420批次、“瘦肉精”421批次,自检过程中未发现阳性病例。强化屠宰企业日常监管,出动执法车次8台次,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对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责任书,屠宰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通过以上举措确保了我县屠宰环节“两个安全”无隐患;三是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积极开展违法违规调运生猪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屠宰环节入场生猪查证验物工作,共查验运输车辆120余车次,查出2起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案,均已结案。强化养殖、屠宰环节病死猪,及其病害生猪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工作,养殖户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猪1004头,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病害猪产品折合55头,并完成国家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县级初审工作,截止现在未发现、未接到举报病死畜禽乱丢弃的案例;四是强化投入品经营利用环节监管。强化全县兽药违禁药品使用领域的监管,畜产品质量抽样检测15批次,结果均为阴性,养殖环节“瘦肉精”抽检80批次,结果均为阴性,工作突出抓好兽用生物制品、兽药质量打假、法律法规宣传,对全县7家兽药店进行了4次专项检查,检查中未发现销售假冒伪劣禁用兽药行为。 3、渔业渔政工作 (1).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和规范利用专项行动。强化对全县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本地实际开展活动。此项活动共悬挂宣传横幅3条,宣传单400余份,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执法车辆5台次。鼓励社会各界主动向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举报各类伤害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信息,形成保护管理机构与社会公众互通信息、协同配合的良好局面,切实依法制裁猎捕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2).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执法行动,在禁渔期开展禁渔宣传活动。在鸭绿江沿江公路和主要支流悬挂宣传横幅16条,发放渔业宣传单7000余份;5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发放张贴《吉林省2022年禁渔通告》80份,全县77个行政村村委会公示栏全部张贴有《吉林省2022年禁渔通告》,并在长白县电视播放禁渔通告7天,做到县内全覆盖,家喻户晓;组织执法人员深入乡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3场次,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次。 (3).深入推进内陆渔政执法工作。制定《长白县严厉打击电、毒、炸鱼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执法人员对鸭绿江界257公里的江段巡回检查6次,对县域内河流巡回检查10次,出动执法人员64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车次。积极加强与当地公安、驻地派出所的联系,形成相互配合、信息资源共享的协作办案关系,在加大渔政执法力度和控制暴力抗法及维护渔政执法环境方面都收到成效。并在工作中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查获的电鱼设备一律予以没收销毁,对用于电鱼设施依法没收,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4).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针对水产养殖生产、用药、流通和鱼需物资销售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县域内办有水域滩涂养殖证的27家养殖户发放“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白名单”和《渔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重点对水产品养殖用药、生产和销售记录情况,养殖、育苗生产过程是否使用禁用渔药以及饲料配方中是否含有禁用添加剂等情况进行检查。悬挂安全生产横幅18条;通过微信群开展线上宣传4次;与养殖户签署水产养殖责任书27份;发放安全警示牌20个。共进行安全检查81场次,出动人员58人次,出动车辆12台次,检查期间与省抽检水产品2次。目前我县渔资质量情况良好,渔药市场及养殖户无使用违禁药品行为,水域滩涂养殖户都已建立生产记录制度和生产记录。 (5).做好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渔业资源增值放流)项目。根据省《2022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渔业资源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十月中旬在长白县二十三道沟河举行了以“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为主题的长白县2022年渔业增殖放流活动,此次放流活动,使用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6万元,共投放花羔红点鲑鱼苗1.5万尾。 截止目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出动执法人员314人次,出动车辆69台次,检查经营门店257家次。立案6件,结案6件,罚款人民币8400.00元。检查期间与县市监局联合检查3次;与县公安局联合执法6次;与省、市联合执法4次。 (六)、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方面。 严格按照县政府文件清理要求,对以本单位名义发文的文件进行清理,暂未发现有以本单位发文的规章、规范性文件。 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 一是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为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2022年我局无农业纠纷。 二是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注重从政策层面预防和化解信访反映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职责范围内、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农信访事项,开展联合督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022我局年无群众来访案件。 (七).推进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我局定期对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知识培训,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重大行政处罚强制备案规定,积极组织或参与案件评比活动。 一是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清理。推行资格管理制度, 明确协助执法人员只能从事行政执法的辅助性工作,禁止无执法证件的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对密切关系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科学性、合法性论证。严格遵守案件审理程序,农业执法大队实施农业行政处罚时,必须依法按程序报请局领导小组批准再立案,处罚意见由局行政执法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了案件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公开透明。 三是建立农业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及时在政府网站发布农业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群众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及时查处,杜绝执法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严格惩治腐败行为。 (八).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改善农业营商环境。 一是优化流程,不断提高审批效率 。我们严格按规范操作。规范办理程序,简化办理手续,最大限度实现行政审批的提速、提质、提效。重点在减少环节,提供便捷服务,实施规范审批上下功夫。提高办事水平和办事效率。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补齐的全部材料。对符合办理条件并材料齐全的,我们即刻受理,录入电脑,并在承诺期内办结;做到简单事立即办,复杂事限时办,特殊事紧急办。二是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按省、市要求按质按时完成“行权一体化”平台事项认领,完成平台录入行政许可、处罚、征收、确认、奖励、强制、检查、其他权力、公共服务事项。 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依托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和“双公示”企息平台,并协同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推行“互联网+综合监管”。 1、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信息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公开。一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做到先审计划、后执法,明确检查依据、检查主体、检查内容和方式等内容。二是在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三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政府网站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 2、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做到“阳光执法”。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依法出示执法证件,主动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调度行政执法部门执法记录仪配备情况。 我局执法记录仪7台,为公正执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从源头上杜绝乱执法、任性执法等问题。二是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 3、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2017年,我局制定并下发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我局制定了《重大行政执法处罚审核制度》,明确了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定了经法制审核存在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正确、程序不合法、处罚不适当的案件一律不得提交案审委员会审理。强化了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了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质量,保障了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有力地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在此日期前我局未受理过重大行政执法案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培训力度和范围不够。一方面从事农业投入品经营的个体商由于文化知识差异较大接受能力不一致一两次培训显然不够达不到理想的效果,守法意识不能深入骨髓;另一方面执法人员素质的提高除了工作态度和作风外业务技能的提高跟不上形势,自觉学习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有待进一步强化和督促。从培训范围来看还未达到全员覆盖。 (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涉及面光,动用人员、车次频繁,经费耗用较大; (三)现有执法范围也明显增加,综合执法工作又存在明显的反复性、广泛性,执法范围过大加之人员不足,必然降低了执法效率,使得执法队员劳碌奔波但收效甚微。 (四)由于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整建制划转,有个别执法人员受年龄、身体状况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从事一线执法工作,会在一定程度削弱执法工作力量。 (五)群众维权能力不足。通过社会宣传部分群众维权意识有明显提高但还有大部分群众还是不明白如何维权维权能力还显不足不知道采取什么措施通过什么渠道和程序来进行维权需要进一步进行宣传和指导。 (六)2022年,在局党委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由于农业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较多,有的正在修订,许多新的法规还在陆续出台,执法监管人员未能及时全面掌握,对依法行政执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另一方面,在普法工作中,人民群众是重要的主体,但涉农群体平均文化程度较低,影响普法的深入,也制约了普法效果的提高。 2023年工作计划: (一)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着力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引进和推广新品种,不断扩大经济作物的播种面积,实施集中连片开发,打造特色产业基地;继续做好科技示范主体入户跟踪指导工作;认真搞好农业科技培训,全面提高农民科学种田水平;对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测,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抓好畜牧业工作,加强产地检疫,严把产地检疫关,规范规模化养殖场的环境建设,力争全部达标,确保强制免疫工作确保防疫密度达到100%。继续加强非洲猪瘟排查和泔水猪排查,确保畜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1.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并落实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定期或不定期对干部职工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党委班子集中学法计划4次,单位集体学法培训计划2次,召开普法会议计划2次。) 2.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法制人员培训班及农机、植检、动监、农业环保培训活动,使局干部职工法制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依法推进“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加强。 (三)加强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1.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制审查。 2.加强程序制度建设。细化执法流程,明确执法环节和步骤,保障程序公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政执法告知、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听证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五项制度。 3.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对行政执法案件一律录入行政执法平台公示。 (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 1.完善信息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2. 开展行政审批项目定期梳理,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一、严格按程序和时限继续对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受理、审核、发证、备案等工作。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及时掌握和收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最新产业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能力和业务素质。三、继续发扬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在不违反原则情况下,简化许可程序,全心全意为服务对象办实事、办好事,使服务对象更加满意,扎实认真开展好农业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3. 强化监管、改善农资市场环境,积极营造农机、渔业安全生产良好环境。一方面重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认真组织开展打假保春耕等各类专项行动,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高毒农药和其他禁限用农药,重点打击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批准文号、品种审定号、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资产品行为,打击假冒伪造或买卖相关许可证、文号等行为。按照证照齐全、管理规范、摆放整齐、监管到位的要求开展标准门店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种子质量监管、高剧毒农药专项整治等实施方案,切实整顿规范农资市场。另一方面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建设平安农机、平安渔业为重点,开展农机、渔业“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和“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强化问题导向,强化改革创新,强化舆论引导,着力打牢和夯实农民机手、渔民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农机、渔业安全无事故,为促进全市农机、渔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畜牧方面加强标准化、生态化养殖。从源头削减粪污,保护生态环境;加快老场养殖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的同时严控新建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畜禽养殖准入审批制度。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选址必须符合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畜牧业发展规划。 4.高度重视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体察民情民意,疏导群众情绪,协调解决群众信访事项。着力排查调解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的同时,着力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长效工作机制,工作中采取与帮扶工作相结合,与农业科技下乡活动相结合,进村入户,深入合作社、专业场、企业,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着力化解各种不利于改革、不利于发展、不利于稳定的问题隐患、矛盾纠纷。 (四)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1.完善执法制度,提升监管设备,推动监管信息数字化、提升监管能力。 2.落实执法责任、实行过错追究。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过罚相当、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纠自查工作,进一步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自觉接受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主动报告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制度。 长白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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