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局委托执法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0-07 信息发布人:长白县农业农村局 |
委托执法公告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规定,现将本县行政辖区内的行政执法权委托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并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的名义行使,具体如下: 一、现场处罚权: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农机监理所实施行政处罚。委托的农机监理所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其处罚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处罚的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受委托的农机监理所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二、实施罚款处罚的权限,适用农业法、畜牧法、渔业法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 上述委托事项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有效。 长白县农业农村局 二○二二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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