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4-06-20 信息发布人:长白县农业农村局 |
根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有效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小错重罚等问题,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解决农业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优化遵法守纪、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长白县农业农村局决定在农业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为进一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现向社会征集问题线索,恳请社会各界对我区农业工作予以监督,并如实向长白县农业农村局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一)执法不严格。主要包括发现问题不处理、行政执法缺位等怠于履行问题;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打折扣等问题;受理投诉不及时、办理案件超出法定期限等问题;法制审核机构及人员配备不符合标准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主要包括违反法定权限,不遵守法定程序,调查取证不实、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准确,文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执法记录仪等专业设备配备不足、执法记录集中存储设备短缺、执法记录过程不全、文字音像记录归档保存不规范等问题。 (三)执法不公正。主要包括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钓鱼”执法;滥用行政裁量权,同案不同罚,小错重罚,畸轻畸重,办关系案、人情案;执法不透明,以罚代管,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 (四)执法不文明。主要包括设置障碍、刁难群众、出言不逊和行为粗暴。主要体现在态度蛮横、趾高气扬、盛气凌人、动辄训斥,有的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恶语相向,甚至发生肢体冲突。 (五)执法不廉洁。主要包括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财物;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指定购买商品服务、接受有偿服务等问题。 (六)、监督投诉举报方式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行审批科办公室设立农业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履行指导、监督全县农业系统行政执法的工作职责。 投诉举报电话:0439-8832908 (七)、监督投诉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及联系地址、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0日
初审: 复审: 终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