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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白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1     信息发布人:长白县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司法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513)和《省办公厅转发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函(2025)42)要求,在全县涉企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并根据《吉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众征集问题线索。现将专项整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内容

(一)涉企违规执法、逐利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主要包括不遵守法定程序,不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违法变更法律法规规定的罚款实施主体、对象范围、行为种类或者数额幅度;违反规定收费、变相收费、收费不入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重复罚款、以罚增收、以罚代管;不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滥用自由裁量权,同案不同罚,畸轻畸重;对特定企业作出明显具有歧视性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决定;钓鱼执法、执法“寻租”等问题。

(二)涉企过度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等问题。主要包括滥用羁押性、财产性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不认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不严格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不执行文明执法要求,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重处罚、轻服务等问题。

(三)执法检查频次过高、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主要包括不严格落实“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不规范执行“一业一查”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对该合并检查的不合并、该联合检查的不联合,对按计划完成检查且检查结果合格的事项重复检查、随意检查,执法检查过多过频,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等问题。

二、整治时间

20255月至20249

三、监督投诉方式

如发现长白县域内在农业农村领域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上述突出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监督投诉:

咨询、投诉电话:0439-8832908

地址:长白县安民路10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进行反映和举报,我们将认真核实处理。同时,也希望各企业积极配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共同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特此公告!

 

 

长白县农业农村局

202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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