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专题专栏>行政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部门>司法局>事后公开 返回首页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2025-20
发布时间:2025-11-27     信息发布人:长白县司法局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长政复202520

申请人:刘XX

被申请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对其举报涉嫌虚假宣传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5928日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51127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