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长政复〔2025〕12号 申请人:王XX 被申请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7月18日受理。2025年9月12日,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5 年 9 月12日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长政复〔2025〕12号
申请人:王XX
被申请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5年7月18日受理。2025年9月12日,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准予撤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2025 年 9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