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2-02-16 信息发布人:长白县人民政府 |
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是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开局之年。一年来,长白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为重点,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统筹安排疫情依法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服务长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创造安全稳定的法治环境。现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1. 统筹部署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县委、县政府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响应、积极应对、科学施策,有效化解了各个时段的输入风险,实现了零确诊病例的阶段性成果。 一是组织领导有力。第一时间成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迅速建立起了覆盖全县、高效运转、执行有力的县乡村三级联防联控工作体系。先后多次组织召开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及时调整优化防控策略和举措;二是防控措施得当。创新启动“乡镇、社区、网格、片区、楼宇”五级网络管理模式。在全省率先开展了“长白战疫扫码行动”,做到人员可查、可控、可追溯。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联合开展疫情防控培训演练,全面提高疫情应对能力。在疫情严重时期实行工作例会日调度制度。先后完成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2家核酸检测PCR实验室建设,核酸检测50136份。在全县范围内全力积极接种疫苗,共接种疫苗118457剂次,有效阻断疫情输入和传播渠道。加强冷链食品风险管理和快递物流行业监管。组织开展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产品的价格检查和提醒告诫工作;三是宣传引导及时。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致全县广大社区居民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先后多次发布通告(公告),及时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群众科学理性认识疫情、消除恐慌情绪,增强防疫意识,树立抗疫信心。大力宣传一线工作者和社会各界爱心奉献的感人事迹,形成了全县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社会氛围。 2. 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县坚持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凝心聚力推动法治营商环境向好发展。2021年,我县共梳理县本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1608项,“最多跑一次”事项1207项,并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等要素,同时对“最多跑一次”事项目录及时进行比对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开。暂时无法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将各类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为满足企业、群众网上办事的需求,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梳理“跨省通办”事项68项,通过“吉事办”平台自助办理相关跨省通办业务。同时实行了行政审批事项分类管理、监控巡查等制度和措施,使行政审批部门严格按照清单行使行政审批权,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3. 强化市场监管经济调节作用。我县不断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为经济发展减阻力、添活力、增动力。推进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公文办理系统,更好地服务营商环境建设、民营企业发展、企业复工复产和服务业转型升级。全力开展“先照后证”和“多证合一”等一系列登记改革措施工作,为市场主体提供“零门槛”服务,最大限度实现了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2021年我县新增民营企业144户、个体工商760户。全年着力实行审批提速,认真梳理审批环节,建立“一审一核”制度,线上线下“—窗式”办理等措施,切实优化办事环节,实现个体工商户注册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2021年共为112户企业办理了全程电子化营业执照,为79户企业办理了注销手续;全面宣传“个转企”工作,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热情,超额完成“个转企”任务数,实现了提质增量基础性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后监管,完成“互联网+监管”平台和“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检查事项清单等内容有效对接,为企业创建了优质的法治营商环境。 4. 不断优化公共服务。加大财政对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资金投入力度,促进公共事业均衡发展。持续提高民族学校办学水平,全年教育投入19484万元,实现了教育经费占比不低于4%的目标任务。投入资金1137万元,用于支持我县融媒体建设、免费开放服务、文化体育场馆建设、设施设备采购、重点文物保护等工作,推动并促进了我县文化体育与传媒事业繁荣发展。救助保障持续开展。2021年,共拨付就业资金2670万元,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安置补助、基层高校毕业生补贴、初次创业补贴;拨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养老待遇15665万元;拨付5365万元用于帮扶救助城镇和农村低保人员及特困供养人员。 5. 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深化。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21项整改任务和“回头看”6项共性整改任务全部销号,省级督察23项整改任务全部清零,环保督察交办46件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污染防治全面推进。深入开展“清废行动”,55家硅藻土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等产废单位废物全部实现集中转运处置。有序开展蓝天、碧水、青山、黑土地、草原湿地保卫战。县城全部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完成18个入河(江)排污口整治任务。生态环境不断向好。持续巩固林地清收成果,圆满完成全部清收任务。管护和抚育森林面积666.92公顷,完成涵养林21公顷、补植补造64.24公顷、义务植树14.3万株,湿地、森林系统得到全面优化。地表水出境水质保持国家Ⅱ类标准,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全年优良天数347天以上,比2020年增长10天。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我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旅游管理条例》经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通过,并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7月30日批准,自2021年8月11日起施行。 2.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查、清理等各项工作。年初以来,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范性文件4件,均落实了合法性审查程序,其中2件已向市司法局和县人大备案,另外2件正在走发文流程,无一件因程序、内容违法或超越职权被通报的情况,无一件被县人大或者市司法局责令改正或者撤销的情况,无一件被人民法院认定为不合法的情况;结合《行政处罚法》出台的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涉及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清理,未发现违反《行政处罚法》的规范性文件。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工作规则。严格落实《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年初县政府办向各单位征集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并对确定的目录清单向社会进行公示,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由决策承办单位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风险评估,做到科学民主决策。 (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治安、住建、林业、自然资源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评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通报。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2021年我县采取“互联网+”的形式,利用第三方网络培训平台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并对拟新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考试,共培训执法人员480余名。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及时将我县行政执法主体信息以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到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并完成信息审核,共录入执法人员信息480余条。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完成对18个行政执法单位报送的60项年度检查计划和临时检查计划的审核工作,有效避免行政执法机关过度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四张清单”制度,梳理我县行政执法部门不予处罚事项457项,从轻处罚事项348项,减轻处罚事项351项,免于行政强制事项42项。组织行政执法部门编制行政执法“四张流程图”,共编制行政许可流程图58张,行政检查流程图20张,行政处罚流程图21张,行政强制流程图14张。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解决行政执法领域的不作为、乱作为,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对涉环保督察行政强拆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解决涉环保督察强拆过程中出现的违法问题。 (五)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落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建立长白县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窗口,对事前、事后行政执法主体、行为、清单、流程、结果、救济渠道等进行全方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8个行政执法部门加入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窗口,主动向社会公布行政执法情况。同时,我县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委托备案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制度,切实增强制度监督合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加强内部监督。对涉及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全面推行政务信息公开。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大厅电子公示、图版公示、平台公示和引导员服务等制度,开展一站式服务,提升政务服务功能和质量。 (六)推进矛盾纠纷依法化解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制定完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全年,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政复议申请8件,上年结转1件,现已审结9件,审结率为100%。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4件;当事人撤回申请终止审理的4件;调解结案的1件。建立府院联动机制,促进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和行政案件源头治理,法院联合各行政单位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案件7起。全面实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积极开展“百姓说事、法官说法、民警说案”工作机制,年内化解各类纠纷356起;信访局共受理信访案件317件326人。已办结314件,正在办理中3件。圆满完成县乡换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供热、环保等领域专项整顿期间信访案件受理和化解工作。 (七)强化法治思维能力和责任 认真落实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先后组织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宪法》,对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利于我县重大行政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合法化。着眼普法实效,积极探索实践,打造“普法+”新模式。将普法与边境、旅游、双语等我县实际相结合,拓宽普法新渠道。近年来,长白旅游全域发展,我们将普法服务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利用旅游旺季,开展“文明旅游 相约长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送普法短信8017条,提供法律咨询50余人次;结合我县边境县实际,开展普法边境行活动,有效推动了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成功创建了1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十四道沟镇望天鹅新村。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长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组建了长白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领导,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二是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县委书记、县长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县委将法治建设新思想新战略贯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过程当中,印发《2021年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牵头绩效管理考评细则》,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司法制度。我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党委主要负责人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能,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不得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不得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 三、存在不足及原因 (一)法治意识重要性有待再提高。部分单位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匹配,虽然能够践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但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法律专业能力建设不足。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工作人员不仅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更要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推进能力和执行能力。但由于种种原因,多数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缺少必要的法治人才。 四、2022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建立完善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开展行政复议、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委托备案、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创建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三)加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机制,对执法人员进行法治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 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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