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专题专栏>行政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部门>文旅局>事前公开 返回首页
行政执法委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1     信息发布人:文广旅局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现将本县行政区域内行政执法权委托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并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名义行使,具体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综合执法机构包括:(一)经法律、法规授权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的执法机构;(二)接受有关行政部门委托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接受委托机关的指导和监督,对委托机关负责的执法机构。

将长白县域行政检查权,违法行为制止权,行政处罚权委托给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委托事项如下:依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组织查处辖区内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演出娱乐、网吧及互联网文化产品服务、网张动漫、手机音乐、电子游戏、美术品经营、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上述委托事项自20241120日至20261231日有效

 

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  11  20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