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专题专栏>行政法信息公示>行政执法部门>住建局>事前公开 返回首页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发布时间:2025-05-06     信息发布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对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

填报单位: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章)        填报时间:2025429日

序号

事项名称

监管对象

检查方式

承办机构

执法依据

 

监管方式

1

对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行政检查

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长白县住建局市政科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排水户名称、法定代表人等其他事项变更的,排水户应当在工商登记变更后30日内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2

对排水户发生排水事故应对和向主管部门报告的行政检查

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长白县住建局市政科

《城镇排水与污水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3

对排水户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行政检查

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长白县住建局市政科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4

对排水户排放污水情况的行政检查

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长白县住建局市政科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现场开展检查、监测;(二)要求被监备检查的排水户出示排水许可证;(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材料;(四)要求被监管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五)依法采取禁止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等措施,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被监督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妨碍和阻挠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5

对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及事中事后情况进行行政检育

政府、企业、个人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长白县住建局消防燃气科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第十五条:国家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和燃气设施;(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经营方案;(四)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6

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建筑业企业发承包情况的行政检查

建筑业企业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长白县住建局行业监管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股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助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第二十六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上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且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表,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

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基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7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行政检查

房地产估价机构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住建局房政科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设立、估价业务及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8

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等情形的行政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住建局房政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麦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9

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行政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

日常检查、专项检查

住建局安全科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