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委老干部局2019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综合全县老干部工作情况,起草有关工作意见、总结报告材料\离退休干部的登记、统计工作。监督指导全县各部门(单位)做好收缴离退休老干部党费工作和离退休党员信息库统计表上报
二、机构设置
配合县委组织部规划指导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的职责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19年三公经费情况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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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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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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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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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2018年预算数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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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变化原因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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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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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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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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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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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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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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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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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文件规定,2019年压缩公用经费,减少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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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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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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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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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2019年预算数”的单位范围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 1 个预算单位。
2、 2019年度计划本单位组织出国(境)团组 0 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 人次。
3、 2019年度本单位计划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辆。
(“三公”经费不允许突破财政预算控制数,说明部分,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填写,公务出国,公车购置没有预算可不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从省财政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省财政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
七、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示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