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现将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公示。对以下公示家庭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具体事实依据。举报电话:0439-8209009,来信地址:长白县住房管理中心。公示期2021-12-13至2021-12-27。
附件:长白县按份共有产权廉租住房国有产权转让人员名单公示
长白县住房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