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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岗北坡硅藻土矿工业广场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安置补助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14 信息来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收藏

 

  为保障公共利益需要,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新北岗北坡硅藻土矿工业广场建设项目农用地转用安置补助方案公告如下:  

  一、 拟转用土地范围 

  本次拟转用土地位于新房子镇虎洞沟村(勘测定界技术图)。 

  二、拟转用土地现状 

  用地总面积0.3298公顷,其中农用地0.3298公顷(耕地0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拟转用目的 

  工业用地 

  四、安置补助方式 

  依据2024年白山市政府公布实施的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执行。补偿费用包括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物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按该地区片综合地价60元/m²的80%(农用地)给予补偿。 

  此次转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的形式一次性进行安置。 

  地上附着物以实际登记,由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通过评 

  估确认为准;青苗补偿费按一个栽培期产值计算,能如期收获的不予补偿。 

  五、被转用土地农民社会保障 

  按我县《研究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有关问题》(长政专发〔2024〕10号)文件执行,确保被转用土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六、补偿登记方式 

  转用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房屋权属证书和财产权凭证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虎洞沟村村民委员会办理补偿登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6年3月15日。 

  七、意见反馈 

  被转用土地权属单位、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长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 

  八、听证申请方式 

  如需要申请听证,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长白县自然资源和林业局提出书面申请;符合听证规定要求的,将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陈修聪 

  联系电话:0439-8862058 

 

  附件:勘测定界技术图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4日     

(责任编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初审:陈修聪      复审:王悦扬    终审:陈 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