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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政发〔2020〕5号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0 信息来源:长白县政府办公室 收藏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财政

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的通知

 

长政发〔2020〕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60号)精神,根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脱贫攻坚规划,保障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结合2020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规模及脱贫攻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创新脱贫攻坚资金筹集整合使用机制,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效益,大力发展扶贫产业,切实提高贫困户经济收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保障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

二、重大意义

推进省定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优化财政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探索。有利于规范财政涉农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财政涉农资金扶贫的整体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好。

三、目标任务

根据长白县脱贫攻坚规划及2020年巩固脱贫成效目标任务,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投资计划为1200万元,此次安排项目13个(详见附件),合计1200万元,具体类型如下:

(一)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个,投资700.1万元;

(二)饮水安全项目1个,投资79万元;

(三)护岸水利工程项目1个,投资134万元;

(四)中草药种植项目1个,投资98万元;

(五)民宿项目1个,投资140万元;

(六)红松果脱粒加工项目1个,投资48万元;

(七)建档立卡中高职教育贫困学生“雨露计划”补助金0.9万元。

为巩固脱贫成效,激发贫困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实现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实现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日益完善,全面完成安全饮水建设,适当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保障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目标。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提高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率、集中力量推进脱贫。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际使用中,实行“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向,合理使用纳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的资金,将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成效、帮助贫困人口增收等工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力争整合所有能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全力推进扶贫工作。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贫困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确定建设重点。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财政状况和贫困村出列确定所需建设项目的规模,合理确定扶贫项目。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五、资金筹集

2020年统筹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总规模1200万元,资金筹集来源为省级财政涉农资金68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32万元。

六、职责分工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且复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权责对应”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

县扶贫开发管理中心负责牵头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建立脱贫攻坚项目库,制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对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进行立项审核汇总,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批准后,按项目轻重缓急分批次下达项目计划批复,并及时将项目计划信息在县政府网站或主要媒体向公众公开,负责项目日常监督管理、扶贫政策指导,牵头对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

县财政局负责测算可整合资金规模,统计全县已到位的财政涉农资金数额,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资金用途,并按批复的项目计划将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分解下达到责任部门或项目实施主体,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县直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计划申报、公示、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并移交、档案管理,由受益单位进行后续管理工作;项目竣工验收由主管部门负责,乡镇政府配合,按照项目管理流程报县扶贫开发管理中心备案。

各乡镇政府负责实施的项目,由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的计划申报、公示、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并移交、档案管理,由受益单位进行后续管理工作;项目竣工验收由乡镇政府负责,按照项目管理流程上报县扶贫开发管理中心备案。

县审计局负责对统筹整合资金进行监管,加大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技术规范等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管部门进行质量评定、监督。

相关主管部门要与乡镇政府相互配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会同县扶贫开发管理中心、县财政局向对口上级部门通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情况。

七、绩效评价

项目完工后,由县扶贫开发管理中心对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主要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预期效益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进行评价,并形成书面绩效评价报告。由县扶贫开发管理中心按照每个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对各项目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各项目主管部门年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八、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实施脱贫攻坚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各乡镇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推进稳固脱贫、巩固脱贫成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加强调查研究、科学部署,合理统筹省级财政涉农资金,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加强沟通协调。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建立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确定部门责任分工,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注重梳理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推广复制的典型。

(三)改进工作方式。各乡镇、各部门要服从精准脱贫的工作大局,认真研究解决资金整合机制带来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切实转变思维方式、领导方式、管理方式,积极主动地配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巩固脱贫成效。

(四)严肃整合纪律。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支持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严格按照《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抓好项目实施,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规使用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的,由县审计、纪委监委、司法等部门依法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附件: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 

关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长白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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