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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政办发〔2022〕6号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3 信息来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3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粮食节约行动方案》,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7号)及《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发〔2022〕5号)要求,从根本上解决“地趴粮”问题,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节粮减损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政府主导、行业引导、农民主体原则,突出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大力推广实用储粮装具,积极推行“粮食银行”运营方式,确保农户储粮安全。到2022年底,全县基本消除“地趴粮”,实现节粮减损、农民增收。

二、主要任务

(一)因地制宜设计,科学合理选择储粮方式。加强服务指导,以农户需求为导向,选择符合农村实际与科学储粮要求的储粮方式,开展安全、通风、降水、防鼠、防雨雪、出入仓方便的农户储粮装具选型及示范应用。鼓励和引导农户选择庭院立体储粮,就地取材,采取搭栈子、上楼子、码趟子、网袋码垛等方式,制作适合的储粮装具,实现离地通风储粮。(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农企对接,鼓励开展订单种植。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便利农民”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收储企业合作,大力开展订单种植和产销衔接,减少中间环节,实现由“存粮在家”到“存粮在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宣传引导,形成爱粮节粮氛围。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抖音等平台以及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引导农民保持离地通风、立体存粮的储粮习惯,加强对粮食损失浪费行为的监督约束,营造爱粮节粮、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同时积极推广科学储粮仓,通过示范引领帮助农户算好粮食减损增收账,提高农户参与安全储粮、科学储粮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户储粮安全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分管粮食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商务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宣传部和各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解决“地趴粮”问题工作专班,县商务局负责统筹协调、跟踪调度、综合汇总、情况上报等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健全完善配套措施,形成整体推进合力。县商务局要搞好顶层设计,加强指导服务,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大资金支持。各相关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财政资金支持。要加大资金投入,统筹用好农机购置补贴等相关资金,在尊重农民意愿、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采取以奖代补或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乡村安全储粮和粮食产后服务设施建设。

(四)严格考核问责。要加强督导检查、效果评估和考核问责。将此工作纳入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考核内容。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粮食重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解决“地趴粮”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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