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全域统筹推进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办发〔20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2年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进程,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畜牧业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白山市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县委“1771”发展战略和建设生态强县目标,结合我县畜牧业发展实际,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护黑土地、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目标,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着力探索我县全域统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新模式,全面推进我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二)工作原则。坚持农牧结合、生态化发展,源头治理、资源化利用,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分类管理、常态化监管的工作原则,鼓励各乡镇根据实际,积极探索适合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减少粪污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化利用水平,压实养殖场主体责任、乡镇共治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提高我县“两率”水平,推动我县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县乡村振兴。
二、任务目标
到2022年底,全县基本杜绝散养畜禽粪污乱堆乱放现象,新建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2023年底,探索建立大小适度、闭环运行的收储运体系,总体运行效率不低于60%。到2025年,养殖密集村(整村存栏量折合成生猪≥600头。计算方法:1头猪为1个猪当量,100头猪相当于15头奶牛、30头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全部建成畜禽粪污集中收集堆放设施,畜禽粪污资源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5%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畜禽粪污收储运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要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养殖密集村所在乡镇要有计划、有组织地推进畜禽粪污堆放设施建设,建立收储运体系,实现粪污堆肥还田。(责任单位: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县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强化宣传和技术推广。一是以生猪、肉牛规模养殖场为重点,普及节水饲喂技术,普及推广使用微生物制剂、酶制剂等饲料添加剂和低氮低磷低矿物质饲料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开展源头减量行动。二是推广应用堆肥发酵菌剂、除臭控制菌剂,缩短粪污发酵周期,减少氮磷和臭气排放。三是有条件的村屯稳步推进“退户入区”集中养殖,实现人畜分离。(责任单位: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县水利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做好乡村两级治理。压紧压实乡村两级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监督管理责任,采取乡镇和村干部包保的方式,促进散养户主动将畜禽粪污输送到自家田间地头堆积、发酵、还田,实现散养畜禽粪污在村屯内循环利用。以村为单位,指派专人负责畜禽粪污堆放日常管理,严防畜禽粪污乱堆乱放行为。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全面贯彻落实“千村示范”“九有六无”创建标准,培树一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样板村。(责任单位: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健全规模养殖场(户)主体责任。一是鼓励规模养殖场户采取干清粪工艺,开展标准化创建,进行生态养殖,推广精准饲喂,提高饲料转化效率,推进粪污处理设施升级改造。普及推广秸秆和粪污“两废”结合田间堆沤、舍下发酵沼液还田、立体发酵罐、燃料化利用、蚯蚓养殖和有机种植、分子膜覆盖曝气堆肥等规模养殖场粪污就地就近利用技术模式。二是依法查处粪污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不达标的规模化养殖场(户),严肃查处随意倾倒、跑冒滴漏等畜禽养殖废弃物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三是健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和村规民约管控机制,对乱堆乱放畜禽粪污的行为,依据村规民约予以治理,造成环境污染的移交生态环境等部门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县畜牧业管理中心、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强化粪肥还田综合利用。引导养殖场(户)按照养殖规模配套土地。按照《吉林省关于落实粪肥沃土政策措施的指导意见》和《白山市落实粪肥沃土政策实施方案》的要求,统筹整合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中农业绿色发展项目资金,包括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退化耕地治理、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和科学施肥、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项目资金;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中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变肉”、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等项目资金,支持畜禽粪肥还田,充分利用粪污资源,大力发展瓜果、蔬菜和食用菌产业,提升农业附加值。推广畜禽粪污堆沤发酵、有机肥替代化肥、底肥和追肥等配套技术。
畜牧部门、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1〕46号)有关规定,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于每年1月底前报县级畜牧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备案。(责任单位: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
(六)建立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畜牧部门负责指导养殖主体做好畜禽粪污收集的台账管理,对未按照规定对染疫畜禽和病害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进行处理处罚。水利部门负责对养殖场(户)用水进行检查,督促养殖场(户)采用节水技术。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查处规模化养殖场环境违法行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粪肥还田环节的技术指导服务。乡村振兴部门负责对“千村示范”创建村开展督促指导和验收考核。(责任单位: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县水利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
四、“1+3”技术模式
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一主+三辅”技术模式,即以畜禽粪污堆积发酵、通过种养结合的方式就地就近肥料化还田利用为主,能源化、饲料化和基料化为辅。
(一)就地就近肥料化还田利用模式。指畜禽粪污在田间地头、养殖场堆沤池等“三防”设施内,经过好氧堆肥发酵、氧化塘储存、分子膜覆盖等低成本、易操作、零排放的方式处理达标后,通过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机制,就地就近还田利用模式。其中,种养户自行堆沤发酵的畜禽粪肥可广泛用于大田作物,经工厂化标准化处理的生物有机肥可用于高附加值农作物。此模式适用于中小散畜禽养殖场(户)。
(二)能源化利用模式。指以专业生产沼气、生物质天然气、燃料棒(块)等可再生能源为主要目的,建设厌氧发酵制沼气工程、脱水挤压制粒,沼气用于发电上网或保障冬季取暖和日常生活、提纯生物天然气,沼渣用于生产有机肥进行农田利用,沼液进行农田利用或深度处理达标排放,燃料棒(块)作为环保清洁燃料代替燃煤。此模式适用于大型规模养殖场或养殖密集区。
(三)饲料化利用模式。指利用畜禽粪污养殖蚯蚓、蝇蛆及黑水虻等低等动物,长成后的蚯蚓、蝇蛆和黑水虻作为动物蛋白原料制作饲料,残余粪渣用于农业种植。此模式适用于远离城镇,养殖场有闲置地,周边有农田,农副产品较丰富的大中型规模养殖场。
(四)基料化利用模式。指以畜禽粪污、菌渣及农作物秸秆等为原料,进行堆肥发酵,生产基质盘和基质土应用于栽培果菜。此模式既适用大中型生态农业企业,又适合小型农村家庭生态农场,同时适合小型农村家庭农场分工、联合经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镇政府对本乡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负总责,制定总体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加强监督管理,在县级政府安排部署下,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监管等工作。村委会负责完善和执行村规民约,维护农村人居环境,组织村民做好畜禽粪肥清运等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政策支持。落实好中央、省、市相关政策,重点对有机肥生产企业、第三方服务组织、粪污收储运设施装备和先进粪污利用技术、典型模式等方面进行支持。鼓励养殖场(户)、种植业主建设地埋式、冬储春用式等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粪污储存设施,就地就近转化利用畜禽粪污。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引导环保、能源、肥料等领域的社会资本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拓宽资金渠道,构建多元化投入格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强化考核激励。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年度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河湖长制等年度考核范畴。县农业农村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组建联合督导组,对各乡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考核和评估,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问责机制。(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畜牧业管理中心)
(四)做好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大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要意义、项目政策、技术模式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报导。及时总结、借鉴和推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树立示范标杆,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畜牧业管理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