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集2026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通知
长政办字〔2026〕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保障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白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白山政发〔2022〕10号)要求,现就征集2026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范围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梳理2026年重点工作,并按要求报送属于县政府权限内决策的具体事项。
(一)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二)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四)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五)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六)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和重大国有资产处置;
(七)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实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制定和调整。
宏观调控决策、政府立法决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政府内部事务管理决策,不列入决策事项进行管理。属于各乡镇、各部门职责权限内的事项,不提交县政府决策。
二、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内容
(一)决策事项名称;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
(三)计划完成时间;
(四)决策主要依据;
(五)决策主要内容;
(六)实施决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乡镇、各部门按照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征集范围,综合研究确定拟申报的决策事项,填写《2026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单》(附件1)。
(二)县政府办公室将对申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审核,统筹拟订2026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但相关单位未申报的,县政府办公室将直接列入拟订的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程序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承办单位须依据《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办法》(附件2)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三)请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将填写后的《2026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单》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与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构人员信息表(附件3)一并于2026年4月15日前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综合科;超过报送时限,但因工作需要仍需申报的,需向县政府办公室提供情况说明,经审核同意后可进行补报;内容涉密的,通过刻录光盘方式报送;无申报事项的无需反馈。
联 系 人:郑明哲、李思辰
联系电话:8238228
邮 箱:cbxzfbzhk@126.com
附件:1.2026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申报单(样)
2.《吉林省重大行政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管理办法》
3.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构人员信息表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