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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政发〔2021〕19号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二次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5 信息来源:长白县政府办公室 收藏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二次调整)》的通知

 

长政发〔202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二次调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

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二次调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中央十一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要求,延续整合试点政策,结合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1年财政涉农整合资金规模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创新脱贫攻坚资金筹集整合使用机制,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提高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效益,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切实提高已脱贫贫困户经济收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已脱贫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已脱贫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

二、重大意义

推进省定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精准扶贫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机制、优化财政资金供给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探索。有利于规范财政涉农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财政涉农资金扶贫的整体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推进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好。

三、目标任务

根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确定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投资计划为2475.73万元,此次安排项目21个(详见附件),合计2475.73万元,具体类型如下:

(一)光伏项目1个,投资360.898万元;

(二)民宿项目1个,投资300.6225万元;

(三)玉木耳种植项目1个,投资150万元;

(四)养牛项目1个,投资148.8万元;

(五)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投资358万元;

(六)饮水安全项目 4个,投资404.8万元;

(七)机耕路项目1个,投资78万元;

(八)蔬菜暖棚项目2个,投资308万元;

(九)护岸项目1个,投资47万元;

(十)水渠项目1个,投资213万元;

(十一)排水沟项目1个,投资26万元;

(十二)建档立卡中高职教育贫困学生“雨露计划”补助项目1个,投资0.9万元;

(十三)扶贫小额信贷贴息项目1个,投资14.7095万元;

(十四)小额信贷补偿金项目1个,投资65万元。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激发已脱贫贫困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实现已脱贫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实现已脱贫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县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日益完善,改善农村已脱贫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已脱贫贫困人口持续稳定脱贫目标。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提高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效率、集中力量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际使用中,实行“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向,合理使用纳入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的资金,将统筹整合资金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帮助已脱贫贫困人口增收等工作。

(二)坚持多渠道整合,统筹使用原则。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力争整合所有能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工作。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已脱贫贫困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确定建设重点。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财政状况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实际需要确定所需建设项目的规模,合理确定项目。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过程中,各乡镇、各部门要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切实负责,推动工作。

五、资金筹集

2021年统筹整合省级财政涉农资金总规模2475.73万元,资金筹集来源为省级财政涉农资金518.73万元、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957万元。

六、职责分工

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且复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权责对应”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各司其职。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制定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对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进行立项审核汇总,报县实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按项目轻重缓急分批次下达项目计划批复,并及时将项目计划信息在县政府网站或主要媒体向公众公开,负责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政策指导,牵头对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价。

县财政局负责测算可整合资金规模,统计全县已到位的财政涉农资金数额,报县实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资金用途,并按批复的项目计划将财政涉农整合资金分解下达到责任部门或项目实施主体,做好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

县直相关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的项目,由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的计划申报、公示、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并移交、档案管理,由受益单位进行后续管理工作;项目竣工验收由主管部门负责,乡镇政府配合,按照项目管理流程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各乡镇政府负责实施的项目,由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的计划申报、公示、实施管理、项目验收并移交、档案管理,由受益单位进行后续管理工作;项目竣工验收由乡镇政府负责,按照项目管理流程上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县审计局负责对统筹整合资金进行监管,加大对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并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技术规范等由有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管部门进行质量评定、监督。

相关主管部门要与乡镇政府相互配合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向对口上级部门通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情况。

七、绩效评价

项目完工后,由县乡村振兴局对统筹整合资金项目进行绩效评价,主要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预期效益的实现程度及效果进行评价,并形成书面绩效评价报告。由县乡村振兴局按照每个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对各项目主管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各项目主管部门年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八、组织保障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各乡镇及项目主管部门要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推进稳固脱贫、巩固脱贫成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加强调查研究、科学部署,合理统筹省级财政涉农资金,确保财政涉农资金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二)加强沟通协调。县实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广泛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确定部门责任分工,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注重梳理可借鉴的经验,发掘可推广复制的典型。

(三)改进工作方式。各乡镇、各部门要服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大局,认真研究解决资金整合机制带来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切实转变思维方式、领导方式、管理方式,积极主动地配合财政涉农资金整合使用,巩固拓展脱贫成效,推进乡村振兴。

(四)严肃整合纪律。各乡镇、各部门要大力支持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严格按照《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二次调整)》抓好项目实施,对于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违规使用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的,由县审计、纪委监委、司法等部门依法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理。

 

附件:长白朝鲜族自治县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计划表(二次调整)

 

 

 

 

 

(责任编辑:长白县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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