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支持肉牛产业发展
十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长政办规〔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已经县政府2023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支持肉牛产业发展
十条政策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决策部署,立足我县肉牛产业资源优势,加快推进肉牛产业做大做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把肉牛产业打造成为我县乡村振兴的主导产业,制定如下措施。
一、设立肉牛产业引导资金
县财政安排“一带十园多业”发展资金150万元作为肉牛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对肉牛养殖、精深加工、秸秆饲料化利用、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保险等方面给予资金补贴。
二、支持基础母牛扩群增量
对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见犊牛的养殖主体(场、户),规模超过30头低于50头,每头一次性补助1000元。
三、支持肉牛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
对新建肉牛存栏规模超过100头,并且标准畜舍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养殖场(户),给予10万元奖励。
四、支持肉牛饲料生产
对新建年生产饲料达2000吨以上的饲料加工企业,完成投产后,一次性奖补20万元。
五、支持肉牛产品品牌创建
引导肉牛加工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建设肉牛产品“中央厨房”,鼓励打造长白山肉牛品牌,对创建成为省级、国家级肉牛产品名优品牌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
六、积极培育肉牛新业态
通过网络销售渠道,年网上销售收入突破1000万元的肉牛生产、养殖、加工、销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七、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
对新建容积300—500立方米的青(黄)贮窖养殖场(户),每立方米贮窖补助30元。对单户养殖场(户)收贮秸秆50—100吨的,每收贮1吨秸秆发酵饲料补贴35元。
八、扶持粪污资源化利用
对新建年处理5万吨以上的畜禽粪污区域处理中心(有机肥场),每个一次性奖补5万元。
九、扶持肉牛养殖主体保险保费补贴
积极推进中央财政以奖代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肉牛保险政策落实,对参加政策性肉牛养殖成本保险的养殖主体,在县财政每头肉牛给予5%的保险保费补贴基础上,对养殖主体承担费用部分的20%比例进行补贴。
十、支持招商引资肉牛发展
对引进肉牛项目做出招商贡献的对象,根据实际投资情况,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与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措施内容重叠时,可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但不得叠加享受。上述政策中的企业为机构所在地长白县的肉牛企业。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