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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政办规〔2023〕1号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6 信息来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收藏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支持肉牛产业发展

十条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长政办规〔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委办局、事业单位,中省直单位: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已经县政府2023年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支持肉牛产业发展

十条政策措施(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工程决策部署,立足我县肉牛产业资源优势,加快推进肉牛产业做大做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把肉牛产业打造成为我县乡村振兴的主导产业,制定如下措施。

一、设立肉牛产业引导资金

县财政安排“一带十园多业”发展资金150万元作为肉牛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对肉牛养殖、精深加工、秸秆饲料化利用、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及保险等方面给予资金补贴。

二、支持基础母牛扩群增量

对从省外新引进基础母牛见犊牛的养殖主体(场、户),规模超过30头低于50头,每头一次性补助1000元。

三、支持肉牛规模养殖场基础设施建设

对新建肉牛存栏规模超过100头,并且标准畜舍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养殖场(户),给予10万元奖励。

四、支持肉牛饲料生产

对新建年生产饲料达2000吨以上的饲料加工企业,完成投产后,一次性奖补20万元。

五、支持肉牛产品品牌创建

引导肉牛加工企业开展精深加工,建设肉牛产品“中央厨房”,鼓励打造长白山肉牛品牌,对创建成为省级、国家级肉牛产品名优品牌的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

六、积极培育肉牛新业态

通过网络销售渠道,年网上销售收入突破1000万元的肉牛生产、养殖、加工、销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七、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

对新建容积300—500立方米的青(黄)贮窖养殖场(户),每立方米贮窖补助30元。对单户养殖场(户)收贮秸秆50—100吨的,每收贮1吨秸秆发酵饲料补贴35元。

八、扶持粪污资源化利用

对新建年处理5万吨以上的畜禽粪污区域处理中心(有机肥场),每个一次性奖补5万元。

九、扶持肉牛养殖主体保险保费补贴

积极推进中央财政以奖代补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肉牛保险政策落实,对参加政策性肉牛养殖成本保险的养殖主体,在县财政每头肉牛给予5%的保险保费补贴基础上,对养殖主体承担费用部分的20%比例进行补贴。

十、支持招商引资肉牛发展

对引进肉牛项目做出招商贡献的对象,根据实际投资情况,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与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措施内容重叠时,可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但不得叠加享受。上述政策中的企业为机构所在地长白县的肉牛企业。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试行一年。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十条政策措施(试行)》政策解读

(责任编辑:长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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