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推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政发〔202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推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6年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推进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建立现代化预算制度,切实提升财政资金效能,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24〕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一)深化财政资源统筹。
深化“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将所有预算资金纳入县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统一分配,执行统一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取消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基数,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深化非财政拨款资金统筹机制,鼓励部门统筹调配所属单位非财政拨款资金,部门安排支出时优先使用非财政拨款资金,对于所属单位非财政拨款资金可以满足需求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财政拨款资金;深化国有资产资金资源统筹,定期盘活存量资金,充分挖掘盘活资金利用潜力,推动国有资产资源清查盘活常态化。
(二)科学编制收入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综合考虑经济预期、财税体制改革、减税降费和收入划分调整等因素,科学设定税收收入目标。结合政府债务化解和资产盘活计划等情况,准确设定非税收入规模,确保收入依法依规,不虚收空转。
2.政府性基金预算。坚持“以收定支、讲求绩效”,根据当年商业开发、工业建设和重点项目需求,合理预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合理预计国有独资企业上缴利润、国有控股参股企业股息股利,以及国有产权转让收入和清算收入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充分考虑社会保险政策调整、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进展、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变化、社会保险扩面等影响,根据预计参保人数、社会保险率及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工资增长率等因素合理确定收入。
(三)强化部门收入管理。
加强部门(单位)收入预算统筹,在预算中完整反映上级财政资金、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各类收入,加强非财政拨款统筹配置,优先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支出,相应减少或不安排财政拨款。统筹本部门或本单位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收入管理,资产出租、处置等收入按规定上缴县财政,严禁漏报、瞒报。
(四)分类编制支出预算。
部门基本支出坚持分类分档、定员定额管理,所有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批准的机构编制、实有人员等基础信息按定员定额标准核定。部门项目支出预算中对于基本民生等项目,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的保障范围、保障对象、保障标准等编制经常性支出预算;对于需要重点扶持的产业项目,根据县委县政府明确的重点任务、专项行动方案、政策措施或实施意见等,明确支持对象、支持标准、支持周期等编制一次性支出预算;对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根据核定的财政投资规模、项目实施进度编制一次性支出预算。
(五)健全制度改革增效。
将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建设,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配套制度和重要支撑,同步推进有效衔接。同时全面梳理资金来源,根据可用财力规模,按照“三保”支出、重点民生等刚性支出、县委县政府重点任务支出和其他支出保障顺序安排。
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
(一)加强绩效考核。
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对各单位新增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申报预算的必要条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结果导向和激励约束作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重要依据。
(二)树牢长期“过紧日子”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件》,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的长期坚持原则,严格约束管理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大力精简各类不必要的活动与开支,全力压缩编外人员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只减不增,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严格执行法定预算。
经县人大批准的预算具有法定效力,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调整预算。县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的实时监控,对无预算、超预算支出行为进行及时预警和制止,依法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与权威性。预算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进行预算调整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部门要详细说明调整事由、调整金额等,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审批。严禁通过巧立名目、虚列支出等方式变相调整预算。
(四)加大存量资金盘活。
加大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对结余资金和超过两年的结转资金,按规定收回县财政统筹使用,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严禁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各部门要切实加快各项财政资金支出进度,努力压减存量资金规模,对当年申请的项目要早规划、早部署、早实施、早提出资金申请并跟踪执行进度,减少资金滞留。
(五)加强监督检查管理。
针对重大财政支出政策、重点项目资金以及资金资源密集的部门,开展重点审计和财会监督检查。县审计部门要加大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以及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审计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问题。县财政部门要加强日常财会监督,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对存在违规问题的部门,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扣减相关预算指标,减少财政资金分配;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全面梳理存量政策。
对现行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梳理评估,对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有关规定的做法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继续适用,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部分政策进行修改、废止。
三、系统推进配套改革
(一)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
将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作为重要支撑,制定科学合理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标准,并根据政策变化、财力和预算执行等情况动态调整,为预算编制提供准确依据。
(二)实施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预算支出全部以项目形式纳入预算项目库,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牢固树立“先谋事、再排钱”理念,提前研究谋划。常态化开展项目评审机制,动态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实现项目管理全县一体化、资金类型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强化国库资金管理。
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先有项目、后有资金”的原则。从严控制各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完善公务卡结算制度,强化国库业务日常监督。
(四)强化数字财政治理。
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环节,实现资金来源去向全程留痕,做到顺向可控、逆向可溯,直观高效展现资金使用情况,为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提供有力有效的技术支撑。
(五)优化重点事项保障清单。
坚持“先定事后定钱”,聚焦国家和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县委和县政府重点工作,区分大事要事类和日常履职类项目,与年度预算同步编制重点事项保障清单,削减低效、重复投入或与政策目标不相符的支出事项,结合财力状况根据重点事项保障清单,提出合理资金分配,实施动态化管理保障事项清单。
四、组织保障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零基预算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刻理解零基预算理念,把实施改革作为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县财政局要牵头落实,认真研究改革具体工作,统筹做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绩效考核等相关工作任务,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视当年财力状况及吉林省财政厅提级审核意见,优先保障“三保+”支出预算后统筹安排预算,确保收支平衡。县审计部门要持续强化零基预算改革落实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管,堵塞预算管理和政策落实中的漏洞,为预算管理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