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
为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资金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引导和推动作用,精准支持我县民营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加快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步伐,依据《关于印发<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产业〔2021〕1057号)要求,开始申报2021年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现将《2021年长白县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开展报送。
附件:2021年长白县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1.事业单位科研人员职务发明奖补项目
附件2.妇女创新创业大赛优秀项目
附件3.承办创新创业大赛项目
附件4.长白县家庭农场奖补项目
附件5.长白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奖补项目
附件6.“个转企”项目
附件7.中小企业入规升级项目
附件8.长白县服务业发展入库奖补项目
附件9.新增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奖补项目
附件10.长白县融资类项目
附件11.工业产业链示范项目
附件12.品牌创建激励类项目
附件13.加强产需衔接类项目
附件14.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奖补项目
附件15.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实现转化企业奖补项目
附件16.有机食品认证奖励项目
附件17.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附件18.长白县创业产业园区项目
附件19.长白县实训孵化基地项目
附件20.申报书封面(统一模板)
长白县突出发展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